(1)电缆构筑物的尺寸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确定,电缆的配置应无碍安全运行,满足敷设施工作业与维护巡视活动所需空间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1)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; 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,净高可降低,但不应小于1400mm.
2)封闭式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。
3)电缆夹层室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,但不宜大于3000mm。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,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00mm。
4)电缆沟、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,不宜小于表1-6-7所列值。
(2)电缆支架、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,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、安置接头的要求,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- -层情况下,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。在采用电缆截面或接头外径尚非很大的情况下,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缆支架、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*小值,可取表1-6-8所列数值。
(3)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*上层、*下层布置尺寸,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1)*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*小值,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,且不宜小于表1-6-6所列数再加80~ 150mm的和值。
2)*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,不应小于300mm;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。
3)*下层支架距地坪、沟道底部的*小净距,不宜小于表1-6-9所列值。
(4)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、渗水的要求,且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1)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、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、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,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。
2)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,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。
3)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,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。
(5) 电缆构筑物应实现排水畅通,且符合下列规定。
1)电缆沟、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,不得小于0. 5%。
2)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,必要时应实施机械排水。
3)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。
(6)电缆沟沟壁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,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。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,不宜超过50kg。
(7)电缆隧道、封闭式工作井应设置安全孔,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1)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两个。在工业性厂区或变电所内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75m。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,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可适当增大,且宜根据隧道埋深和结合电缆敷设、通风、消防等综合确定。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,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。
2)对封闭式工作井,应在顶盖板处设置两个安全孔。位于公共区域的工作井,安全孔井盖的设置宜使非专业人员难以启动。
3)安全孔至少应有一处适合安装机具和安置设备的搬运,供人出入的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。
4)安全孔内应设置爬梯,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。
5)在公共区域露出地面的安全孔设置部位,宜避开公路、轻轨,其外观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。
(8)高落差地段的电缆隧道中,通道不宜呈阶梯状,且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5°,电缆接头不宜设置在倾斜位置上。
(9)电缆隧道宜采取自然通风。当有较多电缆导体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°C以上或其他影响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,可装设机械通风,但机械通风装置应在--旦出现火灾时能可靠地自动关闭。长距离的隧道,宜适当分区段实行相互独立的通风。
(10)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,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,且宜符合下列规定。
1)未超过5m高时,可设置爬梯,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X 800mm。
2)超过5m高时,宜设置楼梯,且每隔3m宜设置楼梯平台。
3)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,可设置简易式电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