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埋电缆的敷设,除了必须遵循敷缆的基本要求以外,还应符合下列直埋技术标准。
(1)在具有机械损伤、化学腐蚀、杂散电流腐蚀、振动、热、虫害等电缆段上,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。如铺沙、筑槽、穿管、防腐、毒土处理等,或选用适当型号的电缆。
(2)电缆的埋设深度(电缆上表面与地面距离)不应小于700mm;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000mm;只有在出人建筑物、与地下设施交叉或绕过地下设施时才允许浅埋,但浅埋时应加装保护设施。北方寒冷地区,电缆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,.上下各铺100mm的细沙。
(3)多并敷设的电缆,中间接头与临近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250mm,两条电缆的中间接头应前后错开2m,中间接头周围应加装防护设施。
(4) 电缆之间,电缆与其他管道、道路、建筑物等之间平行与交叉时的*小距离,应符合表1-6-6和表2-1-5的规定。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面或下面。
(5)电缆与铁路、公路、城市街道、厂区道路等交叉时,应敷设在坚固的隧道或保护管内。保护管的两端应伸出路基两侧各1000mm以上,伸出排水沟500mm以上,伸出城市街道的车辆路面。
(6)电缆在斜坡地段敷设时,应注意电缆的*大允许敷设位差,在斜坡的开始及顶点处应将电缆固定;坡面较长时,坡度在30°以下的,间隔15m固定一点;坡度在30°以上的,间隔10m固定一点。
(7)各种电缆同敷设于一沟时,高压电缆位于*底层,低压电缆在*上层,各种电缆之间应用50~100mm厚的细沙隔开;*上层电缆的上面除细沙以外,还应覆盖坚固的盖板或砖层,以防外力损伤。同一沟内的电缆不得相互重叠、交叉、扭绞。电缆沟底的宽度,根据所敷设电缆的根数而定,一般应不小于表2-1-6所给定的值,电缆沟顶部的宽度应为电缆沟底部宽度向两侧各延伸100mm。
(8)直埋电缆应具有铠装和防腐层。电缆沟底应平整,上面铺100mm厚细沙层或筛过的软土。电缆长度应比沟槽长出1%~2%作波浪状敷设。电缆敷设后上面覆盖100mm厚的细沙或软土,然后盖上保护板或砖,其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。
(9)直埋电缆从地面引出时,应从地面下0.2m至地上2m加装钢管或角钢防护,以防止机械损伤。确无机械损伤处敷设的铠装电缆可不加防护。另外,电缆与铁路、公路交叉或穿墙敷设时,也应穿管。电缆保护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.5倍,预留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。
(10)直埋电缆应在线路的拐角处、中间接头处、直线敷设的每50m处装设标志桩,并在电缆线路图上标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