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部放电试验试验应按IEC 60885-2 在环境温度和高温下进行,测试灵敏度为5pC或更优。试验电压应逐渐升到1. 75 U。并保持10s,然后缓慢下降到1.5Uo.在1.5U。下,放电量应不大于5pC.被试系统在高温下的试验应在电缆导体温度处于95C至100C之间时进行,要求与上述相同。
12.5热循环电压试试验应采用适当方法加热系统,使电缆导体达到95 C至100C之间的一-个稳定温度。 应选掸加热揩施,以使远离附件处的电缆导体达到,以及附件内部尽可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温度。加热应至少8h。在每个加热期内,导体温度应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保持至少2h.随后应自然冷却至少16 h。加热和冷却循环应进行20次。在整个试验期内,试验回路应施加2U。电压。在末次循环后或12.6冲击电压试验后,系统应按12.4进行环境温度和高温下的局部放电试验,并应符合要求。
12.6冲击电压试验(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>试验应对系统进行,试验时电缆导体温度应达到95C至100C之间的一个稳定温度。应按照GB/T3048.13规定的试验程序施加冲击电压。系统应耐受施加的550 kV,10次正极性和10次负极性电压冲击.而不损坏。冲击电压试验后,应对系统施加工频电压2.5Uo,15min.试验可由制造方决定在冷却过程中或在环境温度^下进行。应无绝缘击穿或闪络发生。
如12.5热循环电压试验后没有进行局部放电试验,系统应在高温下以及随后在环境温度下进行12.4规定的局部放电试验,并应符合要求。
12.7检查用肉眼检查已分觶的附件,应无电气劣化、潮气人侵、滁漏、腐蚀、开裂或有害收缩迹象。
13 安装后的电试验13.1绝缘试验在电缆和附件安装完成后的新线路上进行。
13.1.1交流电压试验.用以下a)项或b)项工频交流电压试验:经买方与承包方协议,可以采a)在导体和金属屏蔽/金属套闰施加系统的相相对相电压110 kV,历时5 min.
b>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电压试验24 h.
注;其他试验方法在考虑中。
13.1.2直流试验作为替代交流试验的g- 种选择,可以施加3Us直流电压,试验15 min.好已运行的线路.可能加较低直流电压,试验电压值可在考虑虑到已经运行的时间环境因素、击穿历虫以及进行试验的目的后,由协商确定。
13.2非金属护套和接头外保护层对非登属护套和接头的外保护基应施加10kV 直流电压,试验lmin